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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魏都区医药机构定点单位的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3-22 09:4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通知》(许人社医疗【2016】5号)规定,经许昌市魏都区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委员会成员审核资料、实地评估,现将符合申请魏都区医疗保险定点的11家医药机构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许昌市魏都区医疗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电子邮箱wdybzxjhg@163.com
公示时间:从2023年3月22日起至2023年3月28日止
公示对象:贝佳口腔门诊部、许昌小白象口腔门诊部、许昌小博士口腔门诊部、许昌口腔医院东城第二口腔门诊部、许昌优乐口腔门诊部、许昌普康医药超市、许昌市草医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天宝盛世店、许昌市草医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德鸿店、许昌市草医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新北家园店、许昌市草医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吴庄店、许昌市草芝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惠民店。
 

许昌市魏都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