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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裕祥花园经济适用房资格审核情况的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10-11 14:5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许政[2010]67号)有关规定,现将裕祥花园经济适用房资格审核情况公示如下:
经社区、街道办事处初审,魏都区经济适用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报经许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许昌市公安局车辆管理大队等部门复审,本批次申报家庭资格已认定符合条件56户。现将申报人员名单及选房顺序公示如下,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有效期内书面向魏都区经济适用房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述,逾期视为无意见。
申述电话:0374-5055010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