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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魏都区医药机构定点单位的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10-31 11:4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保障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豫医保中心【2022】32号)之规定,经许昌市魏都区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委员会成员审核资料、实地评估,现将符合申请魏都区医疗保险定点的18家医药机构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许昌市魏都区医疗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电子邮箱wdybzxjhg@163.com
公示时间:从2023年10月31日起至2023年11月6日止
公示对象:中原科技学院医务室、许昌市魏都区春秋社区卫生服务站、许昌市东城区笑笑口腔门诊部、许昌市魏都区康尔美口腔门诊部、牙管家口腔门诊部、河南张仲景国医馆有限公司许昌南海街中医门诊部、许昌植得口腔门诊部、许昌润宏药业有限公司康胜店、许昌草芝堂大药房有限公司长青店、许昌森福源大药房有限公司唐岗街分公司、许昌森福源大药房有限公司、许昌市润民大药房、许昌善源堂药业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许昌市保宁堂大药房店、许昌泽仁堂大药房有限公司、许昌珩康大药房有限公司、许昌市魏都区同和堂药房中心、许昌天天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南海街店。 


许昌市魏都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