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豫人社办〔2020〕23号)和《河南省公共就业创业业务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修订)》(豫人社办〔2023〕74号)的有关要求,现拟对许昌市转移至魏都区79名公厕管理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拨付2024年4月份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共计233475.02元。
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4月23日-30日;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等方式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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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许昌市转移至魏都区公厕管理公益性岗位4月在岗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公示明细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