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行(以下简称“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地方金融组织经营行为,促进其健康发展,根据《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年审办法》(豫政金〔2015〕142号)、《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年审办法》(豫政金〔2015〕141号)、《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典当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豫金发〔2019〕136号)、《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典当行业年审和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豫金监〔2022〕88号)、《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现场检查和年审有关工作的通知》(豫金监〔2023〕50号)等有关规定,魏都区金融事务中心对辖区内被抽中的许昌市魏都区裕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市魏都区桃园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家地方金融组织的年审材料进行了专项初审。经魏都区金融事务中心研究,拟通过以上2家地方金融组织的2023年度年审,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9日—7月25日
监督举报电话:0374—5053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