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2010〕第39号)规定,我局按规定程序对符合评估条件申请参加2024年评估的区属社会组织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公示期7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374--5056122。
一、社会团体评估结果(共1个):
3A级(1个):许昌市魏都区传统文化促进会。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结果(共18个):
3A级(18个):许昌仁爱医院、许昌市魏都区蓝天救援队、许昌市魏都区德合南关街道养老中心、许昌市魏都区德合丁庄街道养老中心、许昌市魏都区祥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许昌博瑞医院、许昌市魏都区优乐养怡园养老院、许昌万荣心脑血管病医院、许昌交通骨科医院、许昌市魏都区新太阳幼儿园、魏都中学、许昌宇华实验学校、许昌仁和骨伤医院、许昌草之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许昌市魏都区爱汀堡幼儿园、许昌市魏都区晨曦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许昌建安中小学、许昌市魏都区宇华幼儿园。
魏都区民政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