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副本(证书号:14110020014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1002MB0W865797,法定代表人:陈荣跃)不慎遗失。
现经“魏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遗失公告,特此证明,并声明作废。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