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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许昌市魏都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十五届区委第十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5-09-26 09:2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6日至4月19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委编办进行了巡察。6月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委编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集中整改期内己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落实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责任不力

1.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履行迟缓。

(1)区委编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扛的不牢,上届区委巡察以来仅召开3次会议研究推动巡察整改工作。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制定《区委编办十五届区委第十轮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成立由编办主任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其他科级领导及各股室长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二是强化理论学习,全面增强政治理论素养。7月8日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提升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站位。三是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研究巡察反馈问题。区委编办分别于6月6日、6月13日、7月4日、8月12 日、9月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工作会议,领导班子认真听取巡察整改推进情况汇报,主要领导对巡察反馈的29项具体问题,逐一分析研究和解决,切实扛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集中巡察整改工作结束后,领导班子每半年召开1次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听取和研究巡察整改持续推进阶段情况汇报,确保巡察整改始终不走样、不变形。

(2)对巡察报告指出的“区委编办2017年至今大部分票据经手人与报账员同为一名财务人员,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关于会计与出纳不能为同一人的规定”问题,直到2023年10月才整改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制度。全面落实会计、出纳岗位分离制度,明确了单位会计、出纳人员及岗位职责,确保会计和出纳相互监督、相互独立。二是开展学习考核。8月12日,组织单位2名财务人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开展专项业务学习,有效提升单位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强化监督检查。7月24 日,主动与许昌仁瑞会计服务有限公司沟通对接,围绕巡察反馈3项财务问题进行内控审计,推动问题整改入深入细,确保财务工作合法合规。

2.巡察成果运用不充分。

(3)区委编办在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做得不够,重点事项整改跟踪督办以及举一反三方面有欠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巡察整改。集中整改3个月以来,区委编办先后5次召开专题会议,按照责任分工认真研究整改措施、督促整改落实。截至8月29日,巡察反馈的29个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77个,已完成整改措施75个,整改率为98%。二是精准运用巡察成果。重点围绕巡察反馈的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工作前期统筹不力,通过建立工作专班、加强业务培训、健全工作机制和强化督导考核等方式,现已圆满完成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工作任务,巡察成果得到充分运用。三是持续完善整改机制。集中整改以来,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已建立完善制度4个,其中,下发红头文件3个。对巡察反馈中提出4个方面意见建议,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基础上,坚持举一反三,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目前已全部落实到位。

(4)上届区委巡察报告指出的“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在此次巡察中仍然存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党内法规。7月8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党章为遵循,坚定理想信念,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巡察反馈的“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7月15日区委编办机关党支部对“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进行全面梳理和规范,持续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三是始终保持警钟长鸣。7月11日,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中央纪委网站发布的“云南省8起巡视发现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典型问题”,引导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5)请销假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日常管理。按照新修订完善的区委编办请销假制度,严格规范干部请假、销假、休假、外出的日常管理,并不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集中整改以来,区委编办共开展专项检查3次。二是严格审批请假手续。明确全办党员干部因病、因事请假或因公外出的,必须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对不履行请假、外出审批手续擅自离岗的,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三是规范管理考勤档案。每月底对全办人员请假、销假、休假、外出的相关手续进行梳理,及时准确把相关手续进行归档保存,便于备查。截至8月底,共归档保存干部考勤档案30份。

(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1.政治站位不高。

(6)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区委编办作为党委的工作机构,求稳守成创新不多,在党政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的制定上,简单地照抄照搬上级多,结合我区实际不够,缺乏系统、科学、长远的谋划。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基层一线。今年以来,通过深入部分区直部门对机构编制分配、人员效能分析、改革需求等问题进行调研,为8家单位在机构规格、人员编制、股室职能的优化调整上提供科学依据。二是科学系统谋划。8月5日,结合我区科技创新定位,机构编制管理股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福建省在机构效能提升、市场化机制创新方面的先行工作经验,为推动全区“三定”规定持续优化提供更多建议。

(7)在为党委实现“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盘活机构编制资源”的深刻意义上并未真正理解把握,导致在保障区委“两创一新”等中心工作中存在人员编制与承担任务量失衡的矛盾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整合优化机构设置。积极推进机构编制及职能调整工作,对内设机构编制较少的魏都区服务业发展中心等4家单位开展调研评估,通过整合职能相近的内设机构、补充人员编制等方式,精干设置内设机构。二是统筹调配编制资源。聚焦区委“两创一新”等中心工作,探索建立编制周转池制度,对新组建和增加职能任务较多的部门按照规定适当核定增加临时编制,不断提高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切实提升机构编制服务保障能力。

(8)重点工作统筹不力。区委编办作为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工作的牵头部门,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前期统筹谋划不足,业务培训频次过低。走访发现,部分下派蹲点干部业务不熟,对办事处缺乏指导。办事处专班人员缺少详细全面的业务指导清单,工作推进不畅,重复统计较多,导致省委、市委对我区督导检查发现诸多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建工作专班。2月27日,召开魏都区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工作动员会,成立工作专班,积极学习上级政策文件精神、清单编制工作流程、大起底工作方法,确保各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在开展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工作推进期间,分别于3月4日、3月10日、3月20日组织指导员多次开展系统学习《全面推开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指南“一本清”》,重点对工作节点、工作方式予以明确。三是做好日清工作。按照省、市规定的时间节点,每日工作完成后,13个街道办事处蹲点指导员系统梳理工作进展和政策疑问,确保当日问题当日解决。四是强化沟通对接。对蹲点过程中发现的紧急事项、疑难问题,由分包科级干部和蹲点指导员及时反馈至工作专班,并对问题加以研判与处理。五是圆满完成收官。经过4个月的分类整合、形成初稿、“三上三下”等流程,6月底完成街道履职清单的省委、市委编办审核工作,7月底完成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强化衔接、审定发布等工作。

2.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力不强。

(9)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不够到位。对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的战略定位理解不深,部分事业单位改革未做到“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存在一定形式的简单化、“一刀切”。在2023年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过程中,由于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对部分事业单位的职能变化、人员情况未做深入了解,简单地照搬照抄上级多,结合我区实际不够,造成区农业农村局等部分行政单位很难调动其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并未真正实现省委“重塑性改革、结构性优化、功能性再造”目标。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常态化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纳入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内容,7月1日组织机关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理解认识,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二是抓实调研访谈。结合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回头看”工作,赴部分重点领域开展专题调研,重点掌握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巡察问题整改以及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建议。三是抓紧推动整改。针对巡察反馈的区农业农村局等部分行政单位很难调动其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问题,结合改革意见及工作实际,目前正在与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对接,待意见达成一致后,积极抓好整改调整。

(11)机构编制法制化水平有欠缺。2021年至今,区委编办仅开展过2次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对乱挂机构牌子、人员编制调整核减不及时等情况掌握不全面。走访中发现,董庄小学、碾上小学等部分学校违规挂延安路小学、向阳路小学牌子。

整改结果: 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专项检查。6月20日印发《全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7月7日至9日实地开展机构编制专项督查,抽查7家机关单位,5家办事处。重点检查乱挂机构牌子、人员编制调整核减不及时、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等情况。二是下发督办函。6月20日向区教体局送达《关于清理乱挂机构牌子的督办函》,要求该单位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报送我办,我办将适时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该问题整改到位。

(12)2021年至今,27名同志在职务调整半年内未及时办理入编手续。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健全沟通对接机制,确保入编手续高效办理。27名同志已于2025年3月13日全部完成入编手续办理。今后将及时与组织、人社部门进行业务对接,在接到各类入编手续后,均第一时间启动办理流程。二是畅通信息传递渠道,减少因信息不畅造成的延误。积极与各相关单位加强沟通交流,在办公室张贴《入减编填报要求》,明确列出不同类型入编所需的各项基础材料及特殊情况补充材料,并标注每项材料的规范要求。集中整改期间,及时准确为19人办理了入编手续。

(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履职尽责主动服务有欠缺。

1.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得不牢。

(13)主体责任停留于一般要求,片面认为编办作为编委的办事机构,没有决策权,在党风廉政建设上不会出大问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多是程序性、事务性工作,对本单位存在的廉政风险关注不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两年使用相同模板,且部分目标任务未落实,廉政谈话不结合实际,个别同志使用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记录代替。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依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室务会等开展党的作风建设专题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持续强化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二是压实主体责任。认真梳理区委编办廉政风险点3个,建立廉政风险问题台账,谋划切实可行的有效举措。三是抓好纪律教育。扎实开展机构编制领域典型案例及以案促改工作,学习贯彻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是加强监督管理。按照本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办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科级干部和股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股室负责人与其股室人员开展集体谈心谈话。

(14)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区委编办主业主责认识不清,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2024年15次“三重一大”会议均未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监督、靠前站位不够,廉政谈话、提醒警示不经常。对个人重大事项报备制度执行不严,2名同志未按要求进行报备。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议事要求。重新修订完善了《区委编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充分做到会前酝酿、会中讨论、会后及时完善会议记录的要求。二是自觉主动接受监督。2025年以来,凡涉及“三重一大”的工作会议,均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严格落实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有效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探头”作用。三是严格执行报备制度。认真落实新修订完善的《区委编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名同志已严格按照要求对个人重大事项进行了情况报告。

2.作风建设有短板。

(15)考勤制度执行不严。机关考勤、请销假制度落实不到位。个别签到记录存在造假现象。3月7日,巡察组对区委编办进行纪律检查时,13名同志无请假手续也未填写外出去向表。2名同志在履行请假手续期间,签到表上依然有其签名。2023年至今,8名同志存在无请假手续及相关备注多次未签的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考勤制度。进一步完善区委编办干部考勤请销假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迟到、早退、请假等情况均应计入考勤表,月初汇总上月考勤结果。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因公、因病、因事等离岗,必须按照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或去向表,请假期满不能按时到岗要及时续假。不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或填写外出去向表一律按旷工处理。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分别于6月12日、7月17日、8月15日开展3次监督检查工作,全体党员干部均能够严格执行日常考勤制度和请假外出纪律。

(17)主动作为不够。在2023年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工作中,43个单位涉及名称、职能调整,同步更新域名备案信息仅占35%。魏都区政府信访事项复查中心和魏都区信访局驻京工作站在整合为“魏都区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后,原域名仍然沿用旧称,导致群众误访。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举一反三,抓实问题整改。严格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网上名称管理暂行办法》,深刻反思问题根源,重新对全区所有事业单位域名备案情况进行逐一排查,做到机构底数、域名底数“双清”。二是优化办事流程,主动服务在前。制定《网上名称注册一次性告知清单》《网上名称变更、注销一次性告知清单》《网站开办复核一次性告知清单》三张清单,让登记机关多服务、工作人员少跑腿,进一步减轻中文域名使用单位负担,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3.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

(18)报销审核把关不严。2021年7月,全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业务培训班会议费、食宿费由举办方承担,个人差旅补助仍以180元每天发放。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立行立改。由分管领导对从事财务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明确审核把关要求,确保报销手续规范齐全。目前已将违规发放200元补助资金上缴国库。二是开展复盘核查。按照“双审核”机制,对2025年以来的所有涉及“三公”经费的报销材料进行自查自纠,对缺少相关报销附件的加以完善。

(19)合同签订不规范。2022年7月,付电子政务机房改建技术服务费3.6万元,个别发票日期在合同签订日期之前,没有询价手续。2023年1月,付系统维护费1.8万元,合同签订日期晚于服务期限。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2023年5月,付机房维护费、更换电脑电源、加内存条等支出3.2万元,缺少询价手续。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合同监管。严格规范合同签订手续,由分管领导对财务负责人进行谈话,对2025年以来采购合同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明确合同签订前审核把关要求,确保合同合理、合法、合规。二是严格采购管理。日常严格按照流程和制度执行采购工作,进一步明确采购招标流程、供应商准入条件等,财务人员严格把关各项采购支出,责任人严格做好审核,确保政府采购业务更加规范。

(四)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针不到位,人事管理不规范

1.领导班子建设存在短板。

(20)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监督制度有偏差。重要事项运行程序提前沟通酝酿不够,班子表决过程过于简化,个别会议无表决结果。2024年1月8日,对大额支出进行研究时,仅将事项及金额进行了通报,无表决结果。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各项决策制度。6月19日,召开室务会专题研究“三重一大”相关工作,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作出决定。二是充分酝酿沟通。今年以来,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已提交室务会会议进行研究,坚持做到“三重一大”事项在会前会中会后领导班子之间相互沟通。三是加强过程监管。明确区委编办综合股负责“三重一大”事项记录,会议记录需要记载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主要议题等要素,记录室务会成员个人表态情况,做到流程要素完备、会议记录真实。

(2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敢触及矛盾,4名班子成员谈心谈话记录内容两年重复使用。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3名同志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记录相互套用,3名同志党员整改承诺书系网上照搬照抄,且个别内容还停留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阶段,理论更新滞后。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高质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025年7月4日,区委编办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巡察反馈意见,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深刻反思自身及分管领域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二是高要求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以及与分管科室干部之间开展谈心谈话全覆盖,努力把问题谈开、把思想谈通、把意见谈实、把改进方向谈明白。班子成员针对反馈问题进行深刻剖析,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在会上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三是高标准加强会议材料审核。机关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复核机制,确保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承诺书按照规范要求落实到位,坚决杜绝材料抄袭、理论滞后等问题。

2.党建工作抓而不实。

(22)“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个别支部会议记录内容涂改严重,且出现空白、时间逻辑错误情况。2024年11月10日记录在11月8日之前,同一党员转正大会记录分别出现在党员大会记录本、支部会记录本、三重一大会议本,且会议时间不同。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会议记录。8月7日组织党务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强支部会议记录管理,如实规范记录会议内容,坚决杜绝会议记录涂改、时间逻辑错误等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加强审核把关。集中整改以来,支部副书记已3次抽查2025年党支部会议记录,重点对会议时间、会议议题、会议内容、民主讨论过程等进行检查,未发现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

(23)主题党日开展流于形式。内容多以学习为主,缺少相关会议记录,简报材料出现多处文字错误。2025年1月为2月份入党党员过“政治生日”,2025年2月交纳1月份党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丰富学习形式。按照主题党日活动开展要求,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通过重温入党誓词、开展志愿服务、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习党纪法规,强化为民服务责任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二是规范文字材料。按照“双人校对+领导审核”机制,严格规范主题党日简报材料,确保报送区直工委信息准确无误。三是规范党内活动。集中整改以来,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在主题党日为当月入党党员庆祝“政治生日”,并按时足额缴纳当月党费。

3.人事制度执行不严。

(24)中层干部储备不足。调研股股长 2024年8月辞职后,该岗位一直处于空缺状态。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干部培养力度。在锻炼中提升干部的综合能力,明确7名在跨股室开展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工作的优秀年轻同志为中层储备干部。二是完成中层配备。针对调研股股长岗位空缺情况,区委编办已开展涵盖该岗位在内的中层岗位选拔工作,空缺的调研股股长已配备到位。

(25)人事管理不规范。2023年9月21日至10月31日,一名同志因事请假40天,已超过当月平时考核周期的一半,依然正常发放平时考核奖,后在巡察组的督促下才进行了纠正处理,退回资金1200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平时考核。修订完善《区委编办请假制度》,明确请病事假期间有关工资待遇,并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二是加强绩效考核。加强与综合股沟通对接,每月对人员请假情况进行汇总,并将请假情况纳入年度绩效。

二、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0)改革“后半篇”文章存在短板。2024年8月,在推动街道行政执法改革后续工作中,由于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理解不深入,造成执法事项长期未下放,街道行政执法大队不能正常开展工作。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党建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准确理解把握上级推进街道综合执法规范性建设的深刻意义,为做好基层综合执法改革打下坚实思想基础。二是积极承接对接。5月份,结合街道履职事项清单“三上三下”工作,与区司法局共同认真梳理现有街道执法事项、执法清单,扎实做好承接的各项前期工作。目前,由于上级尚未正式全面启动该项工作,我办将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做好整改。

(16)工作作风不实。对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业务指导不够,清理规范登记设立事业单位不及时,法人年检工作把关不严。截止2024年年底,全区共有应设立未设立事业单位6家(老干部大学、社区服务中心等)、应注销未注销事业单位8家(区党史研究室、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等),全区119家事业单位仍有31家未年检。魏都区颍昌街道办事处敬老院,2021年以来未正常进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后在巡察组推动下才于2025年3月注销登记。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下发工作提醒。通过微信群、督办函等方式,及时提醒全区各事业单位认真做好登记管理工作,对应设立未设立、应注销未注销和临近截止时间仍未年检的事业单位进行专项督办。二是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及时更新单位设立、注销及运行情况,对达到设立或注销条件的单位提前预警,主动介入指导,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截止2025年8月底,应登记未登记6家事业单位因财务不独立不符合登记条件暂未登记;应注销未注销8家事业单位已注销4家。三是优化年检工作流程。坚持规范与服务并重,把“减材料、减时限、优服务”贯穿到年检工作全过程,确保年检工作按期完成。截至2025年7月底,全区事业单位119家已经全部年审,对未通过年审的26家单位全部予以冻结。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74-5056378;电子邮箱:xcwdb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