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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魏都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十五届区委第十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5-10-15 10:0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6日至4月14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民政局等8个单位开展了涉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巡察。6月6日,第四巡察组向区民政局等8个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政治站位不高,对殡葬领域改革重要性认识有差距

1.对殡葬工作相关精神贯彻落实不够

(1)对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河南省方城县殡葬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及中央、省、市、区关于殡葬方面的工作贯彻不到位,相关部门未结合我区实际安排部署。经查阅区民政局、区委宣传部、区人社局、区卫健委、市场监管局魏都分局等相关部门资料,没有殡葬相关精神的部署和内容。

整改结果:区民政局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自巡察反馈结束后,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殡葬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和《殡葬管理条例》《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关于深入做好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等殡葬领域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增强班子成员对殡葬领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组织区民政系统涉殡葬领域相关工作人员召开魏都区民政局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专题警示教育活动。通过深入学习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吴林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公室主任周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强化殡葬领域腐败乱象警示教育效果,引导相关人员筑牢廉洁自律防线,严守纪律规矩。三是组织局社会事务股全体人员、13个街道民政所长、社区干部代表召开殡葬领域法律法规政策专题学习培训会议,专题学习《殡葬管理条例》《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关于深入做好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工作的通知》等殡葬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通过深化理论学习,加深政策理解,坚持学以致用,将相关指示批示精神、法律法规和政策融入到惠民殡葬政策宣传、散埋乱葬巡查等日常工作中,真正把殡葬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对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河南省方城县殡葬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及中央、省、市、区关于殡葬方面的工作贯彻不到位,相关部门未结合我区实际安排部署。经查阅区民政局、区委宣传部、区人社局、区卫健委、市场监管局魏都分局等相关部门资料,没有殡葬相关精神的部署和内容。

整改结果:区委宣传部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整改工作方向正确、推进有力。二是成立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部长担任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领导小组职责分工。三是2025年8月5日,魏都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组织开展移风易俗主题文明实践活动,各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同志、部分社区干部、群众参加此次活动。集中学习许昌市民政局、许昌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开展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工作的通知》(许民〔2025〕13号)文件精神。通过学习,凝聚思想共识,使干部群众认识到,实施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是推进殡葬改革、倡树文明殡葬新风的重要举措。确保整改工作方向正确、推进有力。

(3)对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河南省方城县殡葬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及中央、省、市、区关于殡葬方面的工作贯彻不到位,相关部门未结合我区实际安排部署。经查阅区民政局、区委宣传部、区人社局、区卫健委、市场监管局魏都分局等相关部门资料,没有殡葬相关精神的部署和内容。

整改结果:区委政法委已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学习殡葬领域相关文件精神,2025年7月22日在书记办公会上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领域重要讲话精神》;2025年8月5日在书记办公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中涉及殡葬改革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学习,区委政法委班子成员对殡葬领域有关精神进行了研究,进一步深刻理解和把握政法委在殡葬领域的职责任务。

(4)对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河南省方城县殡葬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及中央、省、市、区关于殡葬方面的工作贯彻不到位,相关部门未结合我区实际安排部署。经查阅区民政局、区委宣传部、区人社局、区卫健委、市场监管局魏都分局等相关部门资料,没有殡葬相关精神的部署和内容。

整改结果:区财政局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局党组会,重新传达学习了殡葬领域专项治理动员会精神、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等文件,对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再明确牵头股室、再部署安排具体工作。二是按照省、市财政部门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及时汇总报送各项工作资料,保质保量推进工作落实。三是7月份组织社保股等涉及殡葬领域工作人员,重新学习《殡葬管理条例》和《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殡葬领域政策,提升工作效能。

(5)对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河南省方城县殡葬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及中央、省、市、区关于殡葬方面的工作贯彻不到位,相关部门未结合我区实际安排部署。经查阅区民政局、区委宣传部、区人社局、区卫健委、市场监管局魏都分局等相关部门资料,没有殡葬相关精神的部署和内容。

整改结果:区卫健委已完成。

整改情况:区卫健委安排专人负责对殡葬工作方案,开展的动员会、部署会、推进会相关材料进行了梳理归档。6月19日,组织区卫健委全体党员干部,以及涉及殡葬整治范围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主要领导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再次召开推进会,组织全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关于河南省殡葬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区关于殡葬方面的工作要求。重点学习了卫生健康系统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政策百问。制定了《区卫健委殡葬工作落实方案》,结合本辖区实际,明确各部门职责与工作任务,定期召开殡葬工作专题党组会议2次,跟踪工作落实情况。

(6)对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河南省方城县殡葬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及中央、省、市、区关于殡葬方面的工作贯彻不到位,相关部门未结合我区实际安排部署。经查阅区民政局、区委宣传部、区人社局、区卫健委、市场监管局魏都分局等相关部门资料,没有殡葬相关精神的部署和内容。

整改结果:区人社局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修改完善了《中共魏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第一时间组织班子成员及相关业务骨干,专题学习国家和省市关于殡葬改革、殡葬服务管理的最新政策文件及会议精神,贯彻中央、省、市、区关于殡葬方面文件精神。二是加强政策研究与学习,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深刻领会“民生为本、公益优先”的核心要求。比如:在巡察期间2025年3月31日在局党组会议上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在巡察整改期间2025年6月11日在局党组会议上集中学习了《河南省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2025年7月10日在局党组会议上集中学习了《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的“殡葬改革”精神》,2025年8月25日在局党组会议上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对河南省方城县殡葬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社保中心分别于2025年7月14日、7月29日集中学习殡葬新风相关文件2次,企业养老保险中心于2025年7月11日、8月19日集中学习殡葬新风相关文件,及时跟进学习民政部等16个部门《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号)、《河南省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及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豫人社办〔2021〕107号)等殡葬政策文件;以学习与殡葬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为基石,进一步统一思想,提升认识,确保涉及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部门责任。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针对群众对社保领域殡葬政策知晓率不高的问题,线上通过“魏都人社”微信公众号推送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民政部等16部门制定《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 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线下通过社区公告栏、便民服务窗口等渠道,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社保领域殡葬惠民政策(如依法申领丧葬补助等方面的规定),有效提升群众政策知晓度。

(7)对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河南省方城县殡葬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及中央、省、市、区关于殡葬方面的工作贯彻不到位,相关部门未结合我区实际安排部署。经查阅区民政局、区委宣传部、区人社局、区卫健委、市场监管局魏都分局等相关部门资料,没有殡葬相关精神的部署和内容。

整改结果:市场监督管理局魏都分局已完成。

整改情况:市场监管分局安排专人负责整改工作,组织人员参加市局召开的动员会,并开展学习会、安排部署会,为整改工作的落实打下坚实基础。7月17日,参加市局召开的殡葬领域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由市局对全系统殡葬领域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7月14日,分局召开会议,对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河南省方城县殡葬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及中央、省、市、区关于殡葬方面的工作安排进行学习。9月2日,分局召开会议,通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巡察整改期间,多次通过会议、通知等形式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由分管副局长牵头带队落实。

2.落实殡葬工作部署有纰漏

(8)一是殡葬工作运行不畅。区民政局作为殡葬领域主管部门,不能主动作为,按照《关于深入做好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许文殡新风[2020] 1号),“对在医院死亡人员由医院通知殡仪馆进行遗体运送”“未经殡葬管理机构同意私自转运遗体的”“及时报告民政部门或公安部门”。经走访区属医院,区民政局未在辖区医疗机构公示联系电话,给殡葬相关工作开展造成被动。巡察组已下发整改建议书对问题进行了整改。

整改结果:区民政局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区属各医疗机构公示魏都区民政局24小时联系电话0374-5056179,解决部门沟通不畅的问题。二是按照各医疗机构反馈信息,专人负责《辖区各医院反馈拟强行离院死亡人员统计台账》的登记与更新工作,精准记录逝者信息、医院反馈时间等内容,实现相关情况实时动态掌握。三是对逝者家属从医院强行拉走遗体的情况,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移交属地跟踪,属我区户籍的,由户籍地街道办事处跟进遗体后续火化情况。自公布联系电话后至今,已登记逝者信息74条,其中属我区逝者信息14条,12条信息已火化,2条信息逝者为回族。
(9)二是缺乏建章立制。区卫健委未及时督促辖区各医疗机构制定遗体管理登记制度、死亡证明归档管理制度等。走访中发现,3家医院未制定死亡遗体管理登记制度,导致未经民政和公安部门同意患者家属私自运走遗体,2家医院未制定死亡证明归档管理制度。

整改结果:区卫健委已完成。

整改情况:督促辖区39家涉及殡葬工作的医疗机构建立健全死亡遗体管理登记制度、死亡证明归档管理制度、向民政公安部门报告制度等。区卫健委集中培训医疗机构管理人员40余人次。目前,所有涉及医疗机构均已完成制度制定,并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此前3家未制定死亡遗体管理登记制度的医院,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确保制度严格执行,未再出现未经同意私自运走遗体情况。对2家未制定死亡证明归档管理制度的医院进行了专项督导,确保死亡证明管理规范。下一步,区卫健委将形成长效督导检查机制,确保不在出现此类问题。

3.殡葬相关数据统计不规范

(10)一是基层数据统计上报工作未落实。经走访基层干部群众,区民政局未按照《关于深入做好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许文殡新风[2020] 1号)要求街道、社区每月上报各社区死亡人员信息,统计基层真实数据。

整改结果:区民政局已完成。

整改情况:已建立《XX街道办事处XX社区死亡人员统计台账》,自4月份以来各街道办事处已于每月10日前向区民政局上报上月本辖区死亡人员台账,区民政局专人负责及时整理汇总每月辖区去世人员火化情况,及时掌握辖区死亡数据动态,为后续工作提供详实依据,有效提升殡葬管理效率。

(11)二是医疗机构死亡数据报送质量不高。通过查阅区卫健委统计的死亡数据,发现存在信息填写留白、逻辑错误等问题。另外,对辖区医疗机构的死亡人员数据统计还存在漏报现象。如:公安部门非正常死亡、妇幼医疗机构5岁以下儿童死亡等驻区单位数据未在统计范围内。

整改结果:区卫健委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质量评价。对全年上报的不明原因死亡个案信息进行质量复核。本次共抽查112张卡片进行质量评价,及时报告率99.56%;卡片完整率为93.75%,对存在的信息不完整等情况,建立整改台账、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强化部门协作。定期收集民政局(殡仪馆)、公安局、各办事处、妇幼等部门的死亡名单,对收集到的死亡名单进行比对,发现漏报及时督促补报,并要求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开展死亡个案主动搜索全覆盖工作,减少漏报发生。(经协调公安分局治安大队,非正常死亡人员可到公安分局进行现场摘抄。经排查妇幼机构2024年死亡个案6例,经筛查发现漏报个案3例,目前已完成补报)。三是开展专项培训。今年以来组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开展综合性培训、专题培训和线上会议等形式的培训,通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培训,提高辖区死因监测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

4.职能部门协作配合不到位

(12)魏都区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新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但区民政局殡葬行业的牵头作用发挥不突出,不能有效组织各单位协作配合开展工作。比如在规范殡葬用品市场方面,民政局与市场监管分局在迷信纸扎实物的判定上存在认定标准不一致现象。

整改结果:区民政局已完成。

整改情况:区民政局与市场监督管理魏都分局以《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中规定的禁止售卖大型纸扎品为标准。依据《魏都区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工作职责,加强部门联动,多次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魏都分局、区城管局及中国人民银行许昌市支行等相关部门,对辖区殡葬用品销售门店是否存在违规销售棺木、人民币版冥币及大型纸扎品等封建迷信用品进行检查。在辖区销售殡葬用品店铺粘贴“殡葬政策宣传告知单”,向店铺下发殡葬管理政策事项“告知书”,与商户签订殡葬政策知悉“承诺书”11份,对2家违规销售的商户,下发简易行政指导书;对1家存在店外经营及违规粘贴、悬挂宣传物品的商户,下发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目前,已督促1家无证经营的商户及时办理了营业执照,辖区内违规售卖棺木、大型纸扎品现象得到有效整治。

二、工作作风不扎实,履职尽责不到位

1.安排部署不重视,监督落实不到位

(13)区民政局对殡葬领域工作站位不高,认识不足,主观认为我区没有殡葬事业单位,参与意愿不足,简单以文件传达文件,实际落实效果不佳。比如在社区成立的红白理事会,缺乏后续的跟踪问效,未真正发挥作用。基层走访中,群众对国家殡葬方面的惠民补贴、公益性公墓的价格等了解较少。

整改结果:区民政局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提升工作站位。区民政局党组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从思想根源上纠正“我区无殡葬事业单位则参与度不足”的错误认知,切实强化对殡葬工作重要性的理解,加大统筹推进力度,切实解决辖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二是强化跟踪问效,激活红白理事会职能。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社区红白理事会开展全面摸底,对成员缺失的,已及时补充配齐;对章程制度不健全的,已督促完善规范;对作用发挥不充分的,加强宣传引导并推动其主动开展工作。区民政局适时对全区红白理事会运行及作用发挥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结果,确保其真正发挥作用。三是丰富宣传形式,提高政策知晓率。在各社区公示栏张贴《关于免收全市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政策解图》,明确减免费用对应的具体项目;组织工作人员到游园广场、人员密集区域发放惠民殡葬补贴宣传页;又联合宣传部门,组织街道民政所长、社区民政专干及群众代表开展“万人殡葬宣教”活动,赴许昌市殡仪馆实地学习,全方位提升群众对殡葬惠民补贴、公益性公墓价格、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等惠民政策的知晓率。

2.日常巡查监督效果不佳

(14)区民政局对散埋乱葬现象有监督和劝导的职能,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禁止在“河流堤坝附近”建造坟墓,如有“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区民政局虽制定了《魏都区散埋乱葬问题巡查治理工作制度》,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力度仍然不够。
整改结果:区民政局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抓制度落地,强化日常巡查。严格执行《魏都区散埋乱葬问题巡查治理工作制度》,聚焦河湖水系沿岸、企业周边等重点区域,增加日常巡查频次、扩大巡查覆盖范围,规范巡查记录台账管理。目前,共计开展日常巡查50次,对排查发现的散埋乱葬问题第一时间介入,并已及时妥善处置。二是联动多部门,形成工作合力。依据《魏都区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许魏办[2020]4号)职责分工,向魏都区水利局发出正式工作函,加强辖区内河湖水系沿岸绿化带内乱埋乱葬现象的监督与管理。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倡导文明祭祀。在“清明节”等祭祀关键时期,到春秋广场、曹魏古城、帝豪广场等游园广场,通过发放《文明祭扫倡议书》2000余份,向居民广泛宣传文明祭祀理念,引导群众摒弃散埋乱葬等传统陋习,助力打造宜居宜业的魏都环境。

3.职能部门执行力缺失

(15)国务院《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在城市街道、居民住宅区等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播放或者吹奏哀乐,抛撒、焚烧冥币、纸钱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城管和街道办事处予以制止”。民政部门宣传引导不到位,导致丁庄街道丁庄和北关等社区存在吹奏哀乐、抛撒纸钱等扰民现象,甚至在市区主次干道两侧占道进行殡葬活动。

整改结果:区民政局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重点区域巡查:区民政局联合丁庄街道办事处,针对丁庄、北关等此前问题突出的社区,增加日常巡查频次,一旦发现吹奏哀乐、抛撒纸钱等扰民行为,第一时间上前劝阻、制止,切实减少殡葬活动对居民生活的干扰。二是积极开展部门协作:依据《魏都区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中明确的职责分工,区民政局向魏都区城管局正式发函,进一步明确双方在文明殡葬街面巡查中的协作职责,在“清明节”等特殊时期开展联合巡查,重点针对市区主次干道两侧公共场所,共同开展搭设灵堂灵棚、占道殡仪活动、丢撒纸钱等违规行为的巡查与制止工作,形成管控合力,有效规范城区殡葬活动秩序。

(16)国务院《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在城市街道、居民住宅区等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播放或者吹奏哀乐,抛撒、焚烧冥币、纸钱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城管和街道办事处予以制止”。民政部门宣传引导不到位,导致丁庄街道丁庄和北关等社区存在吹奏哀乐、抛撒纸钱等扰民现象,甚至在市区主次干道两侧占道进行殡葬活动。

整改结果:区委政法委已完成。

整改情况:区委政法委督促魏都公安分局加强与民政局、城管局、街道办事处的联系与配合,对社区居民办丧事期间发生的暴力抗法的行为,公安部门及时进行打击。

4.殡葬市场行业监管缺失

(17)个别部门不担当不作为,对殡葬行业的监管职责和内容不了解,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导致一些违规行为长期存在。市场监管分局对殡葬用品市场缺乏有效监管,超范围违规售卖迷信殡葬用品和棺木现象长期存在。走访中发现,解放路帝豪路交叉口西侧售卖迷信纸扎实物,玉皇岭周边、陈庄街有棺木出售现象。巡察组已下发整改建议书对问题进行了整改。

整改结果:市场监督管理局魏都分局已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执法人员对《殡葬管理条例》《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殡葬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对该项工作再次安排部署。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魏都区分局组织对辖区殡葬用品销售商户排查,严查营业执照、明码标价等问题,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对前期张贴的《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殡葬行业经营行为的提醒告诫函》因时间长掉落的,重新粘贴。加强对各类殡葬经营主体的政策宣传,引导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与区民政局等部门加强对接、共同发力,将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多次配合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民政局、区城管局、办事处及中国人民银行许昌市支行等相关部门,对辖区殡葬用品销售门店是否存在违规销售棺木、人民币版冥币及大型纸扎品等封建迷信用品进行检查。

三、殡葬费用管理不到位,相关政策把握不够准确

1.相关支出缺乏管理

(18)财政部门对殡葬相关费用底数不清。区财政局将机关事业单位的丧抚费核算后直接由各股室发送各单位进行拨付,未对区财政每年机关事业单位丧葬费和抚恤金支出情况进行过统计,直至巡察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时才开始临时系统汇总。

整改结果:区财政局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社保股、行财股等各业务股室严格按照民政部、人社部和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丧葬费和抚恤金有关要求,严格审核并按程序拨付区属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丧葬费和抚恤金;二是社保股和行财股等各业务股室按照已制定的《魏都区财政局机关事业单位抚恤金和丧葬费发放统计表》,及时登记汇总抚恤金和丧葬费。三是各业务口对已拨付的抚恤金和丧葬费等各项手续及时归档,妥善保管手续。

2.费用审查机制不严格

(19)区人社局审查不认真,四级复查均未发现明显错误。经抽查,2024年3月因办事处疏忽,将某社区某参保居民的去世时间填错,人社局四级复核均未查出与提交手续的去世时间不一致,导致其家人未及时领取丧葬费。

整改结果:区人社局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业务培训,不断加大区、办事处、社区三级劳动保障平台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区、办事处、社区三级劳动保障平台社会保险经办能力,打造优质、贴心的社保经办服务。比如:2025年6月27日-7月4日,社保中心组织全体人员参加省社保中心线上《河南省社会保险业务经办规程解读》分批培训,不断强化社保经办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7月3日,魏都区社会保险中心组织13个街道办事处、89个社区开展社保经办人员培训交流会,通过“规程+易错讲解”模式详细讲解了参保登记、终止注销、丧补申领、资助缴费、生物认证等业务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规范经办流程的同时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二是开展智能监控及随机筛查核查,依托河南省社会保险稽核内控信息系统每月对各险种重点业务开展智能监控及随机筛查核查(主要为涉及资金等重点业务),2025年6月以来,共处理省内控系统下发智能监控、随机筛查732条,核查率100%,通过核查不断提升社保经办风险防控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三是开展业务抽查,稽核内控部门针对涉及资金等重点业务不定期开展重点业务抽查。比如:2025年6月,核查33名工伤保险工亡供养亲属领取待遇情况是否合规;2025年8月,对2025年7月份39名城乡居保丧葬补助业务进行业务抽查核查,核查丧葬补助业务提交材料是否规范等,加强对涉及资金等重点业务全链条管理;四是加强警示教育。社保中心分别于7月14日、7月29日集中学习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职务犯罪案件警示录,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四、防范殡葬行业风险有疏漏,促进移风易俗成效不佳

1.对殡葬领域腐败问题以案促改重视不够

(20)区卫健委对所辖医疗机构殡葬领域腐败方面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经与区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行动专班沟通发现,某医院工作人员泄露医院死亡家属信息给私人殡葬服务机构收取好处费,2024年12月仅上交了违法所得,区卫健委没有开展相应的法治教育培训、常态化督导检查以及警示教育活动等。

整改结果:区卫健委已完成。

整改情况:因违规人员系主动坦白问题,按照殡葬专项整治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对窗口期主动坦白问题的人员从轻处理。区卫健委已督促涉事医院对违规人员给予全院通报、诫勉谈话等处理。针对医院工作人员泄露死亡家属信息事件,区卫健委督促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单位自行组织开展了一次法治教育培训,培训人员2000余人次,增强法律意识;组织常态化督导检查,成立殡葬领域乱象整治督导小组,已完成对辖区所有医疗机构的首轮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11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典型案例剖析、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覆盖全系统工作人员,敲响廉洁警钟,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发生。

2.对医疗机构殡葬工作的监管存在盲区

(21)区卫健委在殡葬服务环节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意识薄弱,认为其仅负责医疗救治相关工作,对后续殡葬服务问题缺乏主动干预,导致殡葬工作监管链条断裂。在走访医疗机构时,抽查《在院死亡患者信息登记表》发现,“逝者最终去向”选项填写“家属自行处理”,“报告民政部门或110时间”填写“无”。

整改结果:区卫健委已完成。

整改情况:积极与民政部门沟通,向辖区医疗机构公布民政部门报备电话。加强对医疗机构殡葬服务环节的监管意识,将殡葬工作监管纳入日常督导检查范围。定期对医疗机构进行殡葬服务专项检查,已完成首轮检查,检查医疗机构39家,发现《在院死亡患者信息登记表》登记不规范问题1个,均已责令限期整改。要求医疗机构规范填写《在院死亡患者信息登记表》,对“逝者最终去向”“报告民政部门或110时间”等关键信息严格审核,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3.政策宣传成果不佳

(22)区民政局与区委宣传部对国家惠民政策仅宣传到乡镇街道一级,广大社区干部群众知晓率低。一是造成国家惠民政策落实不彻底。经走访,各社区民政专干及群众对2017年《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免收全市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许政[2017]21号)文件中免除的8项基本殡葬服务费(1190 元)不了解。二是推动移风易俗效果不明显。经走访,社区部分群众陈旧观念没有根本性转变,存在入土为安等封建迷信思想,各社区违规土葬和火化后“二次装棺”问题仍然存在。2024年,区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行动专班收到20件违规土葬问题线索。

整改结果:区民政局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延伸宣传触角,实现政策公示全覆盖。在各社区发放《关于免收全市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政策解图》,并同步在社区公示栏张贴,清晰列明1190元减免费用对应的8项基本殡葬服务具体项目,让社区干部群众直观了解政策内容。同时,及时转发《许昌市民政局 许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工作的通知》,鼓励辖区居民参与树葬、花坛葬、草坪葬、海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活动,每具遗体骨灰可向丧属发放1000元补助。通过系列宣教活动,积极引导群众破除封建殡葬观念,鼓励参与节地生态安葬,现我区逝者在许昌市公益性公墓的安葬人数占该公墓安葬总数的98%。二是聚焦群众需求,开展精准化政策宣讲。组织工作人员前往游园广场、居民活动密集区域,现场发放惠民殡葬补贴宣传页,面对面为群众详细解读遗体火化基本殡葬服务减免政策,又在魏都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展了《深化移风易俗 倡树文明新风》惠民殡葬部分的主题讲解,切实提升群众对文明殡葬政策的知晓率,推动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三是创新宣教形式,深化移风易俗成效。开展“万人殡葬宣教”活动,先后3次组织街道民政所长、社区民政专干及群众代表共150余人到许昌市殡仪馆,通过现场讲解遗体火化减免服务项目、展示公益性墓地安葬及生态安葬情况,既提升基层干部对政策的理解与执行能力,又引导群众破除“入土为安”等封建迷信思想,主动摒弃违规土葬、火化后“二次装棺”等陈规陋习,树立厚养薄葬、丧事简办的文明新风尚。

(23)区民政局与区委宣传部对国家惠民政策仅宣传到乡镇街道一级,广大社区干部群众知晓率低。一是造成国家惠民政策落实不彻底。经走访,各社区民政专干及群众对2017年《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免收全市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许政[2017]21号)文件中免除的8项基本殡葬服务费1190元不了解。

整改结果:区委宣传部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8月28日,魏都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组织开展移风易俗主题文明实践活动,部分社区干部、群众参加此次活动。集中学习《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免收全市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许政〔2017〕21号)文件精神,对相关惠民政策进行详细学习解读,确保政策内容准确传达,提升社区干部、群众知晓率。二是为进一步推动移风易俗改革,营造新时代新风尚氛围,魏都区融媒体中心多措并举推动开展国家惠民政策宣传,树立文明新风。中心在“魏都发布”微信公众号、“魏都融媒”抖音号,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当前殡葬改革政策,倡导群众摒除封建陋习,文明低碳祭扫,倡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破除陈规陋习,弘扬文明新风。截至目前,已发布《倡导文明殡葬 共筑文明新风》《传承民族美德 弘扬文明新风》《解读移风易俗新风尚》《魏都区开展“万人殡葬宣教”活动》等宣传报道10余条。

(24)二是推动移风易俗效果不明显。经走访,社区部分群众陈旧观念没有根本性转变,存在入土为安等封建迷信思想,各社区违规土葬和火化后“二次装棺”问题仍然存在。2024年,区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行动专班收到20件违规土葬问题线索。

整改结果:区委宣传部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阵地,精心策划并组织开展“移风易俗树文明新风”系列主题活动。一方面,通过举办专题活动,大力倡导厚养薄葬、节俭治丧的传统美德,引导群众摒弃铺张浪费、盲目攀比等不良丧葬习俗,树立正确的丧葬观念。另一方面,安排专业人员开展殡葬政策解读,详细介绍国家及地方关于殡葬改革、惠民政策等方面的内容,帮助群众深入了解政策内涵,消除误解和疑虑,逐步转变传统观念。同时,紧密结合“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开展文明祭祀宣传活动。二是安排专人负责舆情监测工作,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各类负面舆情信息,截至目前,魏都区未发生殡葬领域相关负面舆情。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74-5056179;邮箱地址:天宝路666号魏都区民政局;电子邮箱:wdqj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