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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魏都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十五届区委第十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5-11-14 08:5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6日至4月19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交通运输局开展了巡察。6月6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交通运输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集中整改期内己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落实巡视巡察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责任不力

1.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1)省委巡视组向交通运输局反馈“学习制度执行不严”问题中“2022年11月区交通运输局部分党组成员交流发言内容全文从网上下载,没有结合实际认真思考学习”问题依旧存在。2023年4月交通运输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资料显示主要内容为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而党组成员交流发言材料均未体现该学习内容,亦未结合交通工作实际进行思考。2024年11月29日召开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会,均未结合交通工作实际进行思考交流。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按照区委宣传部安排,整改期内共组织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开展学习研讨2次。集中学习前,局党组书记负责对党组成员发言稿进行审核,全部通过后方可召开。会上党组书记全程领学,带头谈体会、交流心得,党组成员依次结合工作和专题内容开展研讨交流。

(2)“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依旧存在。上一届巡察反馈,2019年以来局党组会没有研究过意识形态工作,4名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中,3人没有意识形态相关内容。本次巡察依旧发现,班子成员崔红彦、樊伟的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未按要求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述职内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召开2025年度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邀请区纪委、区组织部有关领导列席指导。按照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要求,会前要求班子成员认真做好个人自学、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等准备工作,党组书记对党组及班子成员剖析材料严格把关,对剖析不深入、措施不具体、未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的材料退回个人进一步完善;会上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内容,逐项剖析查摆,对问题不隐瞒、不回避、不避重就轻,切实增强民主生活会的“辣味”,真正起到“红脸、出汗、治病”的效果。区纪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对本次民主生活会进行了指导讲话。下一步,局党组在开展民主生活会及年度述职述廉前,由党组书记负责对班子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提醒。

(3)机关党建工作弱化问题依旧存在。省委巡视反馈“机关党建工作弱化”,本次巡察依旧发现交通运输局在开展“三会一课”活动时,存在“三会一课”资料不规范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及时召开了机关支委会,研究确定了资料整理工作的分管领导为支部副书记崔红彦,责任人为支部组织委员李凯。二是每月中下旬由分管领导带队对机关支部“三会一课”资料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会议记录是否完整记录整个会议过程、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整改期内共开展检查3次。

2.建章立制有差距。

(4)上轮巡察反馈“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局党组未针对三重一大问题堵漏洞、建机制,本轮巡察发现,局党组仍存在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魏都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规范落实好会前沟通、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工作要求。并制发《局机关党组会议议题征集表》,即在党组会议前,由各股室填写《议题征集表》,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确定为上会议题,相关台账由办公室统一保管;会后指定专人如实记录本次会议,确保会议记录规范准确。

(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3.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深不透。

(5)政治理论学习有欠缺。2021年以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未将《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交通强国的重要论述》和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学习内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其中2021年召开党组会议47次,其中13次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区委宣传部安排,整改期内共组织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除必学书目外,将《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交通强国的重要论述》《农村公路条例》(2025年7月16日国务院令813号)等纳入学习内容。学习按照会前自学、集体学习、研讨交流三个阶段进行。二是对本年度党组会第一议题情况进行了自查,全年共召开党组会16次,均能保证10-20分钟的第一议题学习时间,会后指定专人负责记录。

(6)学用结合不紧密。局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原区交通运输局一级主任科员赵明灿,在其负责建设工程项目中未批先建,没有严格遵守“耕地红线”,出现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修路问题,2023年9月4日被区纪委监委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召开全体会1次,集中学习《区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项目耕地保护工作的通知》,局属各部门实施公路建设项目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要求,及时履行用地预审与选址、建设用地报批程序,严禁“边报边用”“未批即用”,取得用地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7)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近三年未排查出一条意识形态领域相关问题,近四年没有落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的教育培训。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局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专班,加强对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的重大舆情监控,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加强本系统内外网管理,严禁利用内外网发布、传播各类损害意识形态安全的信息;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管理和教育,严禁在手机朋友圈造谣传谣。二是组织专班成员召开专题培训会1次,培训采取“理论授课+案例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就意识形态工作的总体要求、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常见类型、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等内容做了全面详细解读。会后组织应知应会测试1次。

(8)保密工作不扎实。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保密宣传教育未达到全覆盖,保密管理方面存在漏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机关保密制度》,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中层干部为成员的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机关保密管理工作检查1次,重点检查了涉密文件、计算机、档案管理、手机使用保密管理等情况。二是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开展保密知识培训1次,通报了近期计算机泄密、微信违规办公等相应典型案例,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保密应知应会》,要求全体人员引以为戒,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

4.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强国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交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9)废弃县乡道危桥管理工作不到位。2024年7月,区交通运输局对四座危桥(庞庄桥、三李南桥、冉庄北桥、郭庄北桥)实施废弃,并采用限速、限载、封闭交通等交通管制措施,确保交通安全。经实地走访发现,三李南桥仍存在车辆、人员频繁通过的现象。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专人对庞庄桥等四座危桥的安全情况及限行标志牌检查2次,修复标志牌2个。二是安排人员到危桥附近进行安全宣传2次,发放危桥安全通行宣传页90余份,积极向过往行人、车辆司机普及相关安全知识。

(10)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标准不高。2022年4月,魏都区交通运输局承建的五里岗许昌学院医学院门前道路施工项目、劳动路北段道路施工项目、荣兴路道路施工项目,因扬尘污染问题被许昌市环委办下发督办7次,区督办2次。2023年6月,区交通运输局在魏都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6月份考核通报中,在区直及驻区有关部门考核排名倒数第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制定下发《区交通运输局施工工地大气污染防治方案》,明确樊伟为分管副职、安全监督股为责任股室、梁书保为责任人。全局目前无在建工地,下一步将根据《方案》要求对已开工的项目进行不间断巡查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并跟踪问效,确保严格落实“七个百分百”扬尘治理标准。

5.发挥职能作用,筑牢交通建设安全防线有差距。

(11)思想认识不足。2021、2022年部分安全生产考核材料内容高度雷同。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7月25日召开党组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通报批评。会后现任安全生产的分管领导、股室长按照《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本年度安全生产相关资料进行了查漏补缺。下一步局党组将对局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重点关注,切实汲取本次巡察反馈问题教训,做好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12)安全管理不到位,责任落实上不严格。一年时间内,同一工程发生两次天然气管道被挖事件。劳动路工程(天宝路至永昌路)项目在2020年10月份发生一起天然气管道被挖导致天然气泄漏事件;在2021年7月,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将天然管道挖断,造成重大隐患。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区交通运输局交通工程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组织全体人员对该预案进行了集中学习,重点学习了施工现场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人员疏散、事故调查等内容。通过预案的建立,强化应急管理能力,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减少事故的发生。二是全局目前无在建工地,下一步将对已开工的项目建立巡查台账,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安全应急工作。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

6.落实“两个责任”有差距。

(13)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廉政谈话走形式,2023年、2024年其中10人的廉政约谈记录内容完全一致。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整改期内局党组书记对机关3名副科级干部、7名中层干部进行了集中谈话,会后对谈话记录情况进行了检查。

(14)派驻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对局党组关键风险点把控不全面、深入,不能做到全过程监督,例如项目工程的招投标没有做到全程监督,仅限于列席党组会议听取汇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参加局党组会议3次,对局党组研究的工程项目决策及会后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并根据监督检查情况建立了监督台账。二是已制定下发《区交通局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制度》,下一步根据《制度》要求对局招投标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7.履职尽责意识不强。

(15)数字化城管案件处理不及时。数字化城管工作全区排名不稳定,出现消件难、消件超期的现象。2021年10月魏都区数字化城管中心下发督查通报,区交通运输局超期未处置案件数量有增无减,案件没有做到日结日清。自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共接收案件1242件,结案1181件,仍有61件超期未处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6月27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数字化城管超期案件,针对61件超期未处理案件,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消件期限。经过集中整改,我局在全区8月份数字化案件处置台账中排名第一。

(16)担当精神不足。局党组攻坚克难精神不足,破解难题办法不多,清潩河宏腾桥北侧趸船闲置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该趸船目前主体结构损坏,大门未上锁,人员随意进出存在安全隐患。巡察组已下发整改建议书要求立行立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趸船处置方案》已通过区政府常务会,现已移交至许昌市魏都鲁班建工集团。二是对隔离趸船的铁皮围挡情况检查6次。

(17)工作标准不高。局党组2021年4月14日研究决定修订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但该文件实际下发日期为2021年4月9日,早于会议研究日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7月16日组织召开机关全体会,集中学习了修订后的《机关管理制度》,重点学习会议管理、文书管理等制度,明确公文审核流程。二是7月17日,分管副职对党组会议记录人及发文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本人严格按照《机关管理制度》要求开展发文工作。

8.重点领域廉政风险较大。

(18)内控制度制定随意。2020年3月至2021年2月,局党组短时间内,连续三次发文不断修改调整直接推荐和询价标准,45万元以下工程类项目可由股室推荐班子集体会议决定施工单位,45万元至60万元的工程类项目才实行询价,推荐、询价采购金额标准上限过高,存在廉政风险。2020年以来,9个公路工程类施工项目共计116.25万元,全部以股室推荐集体会议决议的方式确定施工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已修订《区交通运输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全面下调工程类、服务类直接推荐和询价的标准,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股室推荐,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询价。7月16日召开机关全体人员,集中学习新修订的《局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切实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19)询价程序不规范。2024年农村公路平交路口整治项目询价函要素信息填写不全面,且均未加盖区交通运输局公章;时间逻辑性错误,询价定标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但党组会决议时间却是2024年12月30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修订《区交通运输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统一询价程序及询价函、报价函格式。二是7月16日组织召开机关全体会,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询价采购工作程序,要求局属各部门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开展询价采购工作。三是7月17日局党组书记对2024年农村公路平交路口整治项目的分管领导及股室长进行了约谈。

(20)采购及工程施工程序不规范。农村公路安防工程中,确定监理单位日期晚于工程竣工日期,财政预算评审日期晚于合同签订日期,全权委托签订合同日期晚于合同签订日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7月2日组织机关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了《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手续办理流程》,杜绝手续办理不合规情况。会后安排人员将农村公路建设流程图制作成版面上墙。二是7月17日局党组书记对农村公路安防工程的分管领导及股室长进行了约谈。

9.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

(21)费用支出手续不完善。2021年2月,支付许昌市美汇图文广告有限公司宣传版面费用13920元,合同书没有发包方代理委托人签字、合同日期和验收报告。2022年6月,支付许昌市美汇图文广告有限公司办公室改造费用11490元,无验收报告。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7月21日副局长崔红彦对项目负责人及财务审核人员进行约谈,并要求对近年费用支出情况开展回头看,逐年逐月逐项对“三公”经费、项目支出、差旅费等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的进行审查。二是已修订下发《区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支出的审核及审批,明确合同审核、验收报告等标准,确保费用支出手续合法合规。

(22)原始票据把关不严。2022年8月,支付白城市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咨询费20000元,合同书乙方项目负责人未签字。2022年8月,支付许昌魏都升力装卸服务部清潩河趸船吊运费用38831元,合同书甲方区交通运输局授权代表未签字,且甲乙双方均未填写合同日期。2022年8月,支付许昌市正顺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清潩河趸船围挡费用9900元,合同书甲方区交通运输局委托代理人未签字。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7月17日局党组书记对项目负责人及财务审核人员进行了约谈。并要求班子成员崔红彦切实加强机关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合同审核、资金支出等工作,切实杜绝合同签订不严谨等问题。二是已修订下发《区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制度》。

(四)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10.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23)党纪学习教育不深刻。党组成员3人开展3次专题研讨,形成的9篇研讨交流发言材料中,仅1篇结合交通工作,其余均未将党纪融入交通工作。警示教育大会未按照交通运输局党组方案规定的时间开展,归档的廉政谈话材料不在党政学习教育期间。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围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学习教育及交通运输工作开展学习研讨2次。集中学习前,局党组书记对党组成员发言稿进行审核,全部通过后方可召开。会上党组书记全程领学,带头谈体会、交流心得,党组成员依次结合工作和专题内容开展研讨交流。二是8月1日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次,通报近期典型案例,党组书记对全体人员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

(24)支部换届改选不合规、记录不规范。2022年至2023年组织召开的支部换届、补选相关事宜,支部委员会均未进行研究,相关归档资料不齐全,2022年2月支部补选参会人数少于应参会党员的五分之四、2022年12月支部换届候选人为监票人和计票人,均不符合相关规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机关支委会于9月3日研究确定召开区交通运输局2025年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会议明确参会时间、地点、人员、会议内容及监票人、计票人的推荐人选。会后召开机关党员大会,参会党员多于应参会党员的五分之四,随后按照程序要求完成换届选举相关工作。会后及时对相关资料进行了归档。

(25)民主评议党员情况不真实。2021年参加民主评议党员22名,归档17份民主测评表,对张伟伟的总体评价中15份为优秀,2份为合格,而当年张伟伟为基本合格等次;2022年、2023年分别归档的民主测评表所有党员总体评价均为优秀,无法通过民主测评得出优秀等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8月6日机关支部副书记对局党建工作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其负责的民主评议工作不真实情况进行谈话提醒。二是8月13日组织召开机关党支部党员大会,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在开展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时由支部副书记牵头组织实施,要求全体党员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进行评议,杜绝所有党员总体评价均为优秀的情况。

11.“三重一大”不规范。

(26)采购项目研讨过程记录不规范。会议记录形式化,部分会议(记录)直接推荐采购项目的企业、公司,没有介绍具体公司的资质和优势等信息,更没有党组研讨过程记录,只有党组直接决议的记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魏都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明确局党组会议记录人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需完整记录整个研讨过程。二是7月16日召开机关全体人员,集中学习新修订的《局政府采购内控制度》。
    (27)党组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2021年2月1日会议记录显示,讨论5个建设项目相关事宜,只有局长(许占波)和副局长(连晓阳)两人参加,其他班子成员未参加。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7月11日召开党组会,对未完整记录该会议的记录人进行通报批评。会议指定副局长崔红彦负责在会议召开三日内对记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杜绝党组会议记录不完整情况。二是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魏都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工作的意见》,规范落实好会前沟通、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工作要求。

(28)未遵循末位表态制。如2021年1月6日,在讨论重新委托河南博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21年会计服务公司和美年大健康为机关人员的体检公司,局长先发言,接着班子成员依次表态发言;2021年1月25日,在讨论人事任免的会议上,局长(许占波)先表态,后面班子成员依顺序表态发言。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整改期内局党组会议研究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共7次,会上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党组书记均按照《“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要求,在综合集体意见后再做出最后陈述表态。

12.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

(29)干部监督管理不严格。巡察检查发现交通运输局机关工作纪律松懈,其中5名同志未按规定时间签到且没有请假条或公务外出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7月16日召开机关全体会,传达修订后《区交通运输局机关管理制度》,通报5-7月份机关工作纪律执行情况。针对请假较多的人员,要求当年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年终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超过六个月的,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二是4月7日召开全体会,对5名未按规定时间签到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此大项指的是巡察整改未完成的情况】

(1)谋划不科学,构建畅通交通体系落实不到位。魏都区第十四个五年规划谋划(2021-2025)的重点打造的市政道路丁香路(荣兴路)处于停工、汉风路未施工;计划将41.3公里县乡公路改建为二级道路,目前仅完工6.34公里。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丁香路(荣兴路)停工情况,我局主要负责同志已向区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待拆迁款支付到位后,督促施工单位立即进场施工。二是已专题向区领导汇报汉风路相关情况,待区领导批准后开始施工。三是已将我局“十四五”未完成的“34.96公里县乡公路改建为二级道路”纳入区交通运输局“十五五”规划,该规划已报送至市交通运输局,下一步积极对接上级交通部门,积极争取项目补助资金,确保完成改建道路工作。

(2)管理制度落实不力。根据魏都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许魏交〔2019〕57号和许魏交〔2024〕22号)要求,需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检查文件进行归档,但区交通局无法提供除安全生产考核以外的安全检查材料,巡察发现,付夏齐社区村路存在塌陷情况,塌陷周围设置的封堵设施损坏,人员车辆随意通行,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7月25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副局长樊伟为分管领导、安全监督股股长梁书保为责任人,通报了近期安全生产大排查情况,安排了下一步工作。会议确定由局长牵头,每半年至少1次对机关安全生产工作及归档资料进行检查。会后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二是针对付夏齐社区村路塌陷情况,已对损坏情况进行了统计,需进行大修。目前已争取到上级补助资金,正在进行图纸设计。

(3)内部股室设置不规范。虽然2019年的三定方案出台和2023年的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魏都区交通运输局一直沿用之前的股室设立,没有根据职能变化和现实需要对机关和二级机构的股室和职能进行合理的设立和分配,造成了职能混乱和人员浪费。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6月16日召开党组会研究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股室设置,会议要求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要求设定相关股室。目前,局机关按照《许昌市魏都区交通运输局职能设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要求,设置综合办公室1个,中层干部1名;下属事业单位按照《中共魏都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许昌市魏都区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及事业单位聘岗情况,设置办公室、计划财务股、工程养护股、路政股等4个股室,中层干部4名。目前正在进行中层报备工作。

(4)专业人才培养不足。局党组没有积极培养农村公路养护人员,因没有农村公路养护人员,自2021年以来辖区农村公路小修工程均未开展,2022年许昌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的“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农村公路养护人员职业技能人才培训也未有人员参加。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局养护人才培养。组织召开全体会,邀请市局专家开展农村公路养护技能培训1次,重点讲解了公路养护的技术标准、养护规范、公路安全监管、公路数据库和交通流量调查等信息化统计知识。整改期内参加全国第二期《农村公路条例》宣贯培训班1人次,全市四好农村路、安全生产培训各1人次。二是组织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人员对辖区内农村道路开展巡查20余次,对小范围病害的道路及时进行了维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663366;邮箱地址:天宝路666号;电子邮箱:wdqjtj332202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