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魏都区委办公室、魏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魏都区推动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室文〔2026〕2号)要求,经各街道、各单位逐级推荐、差额评选、征求意见、区评选专班办公室复审等程序,确定50个先进单位和150名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主动接受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3月13日至3月19日。
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等方式向区评选专班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请告知或签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 话:0374-4512099
电子邮箱:wdqggb4995@163.com
通信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天宝西路666号
邮政编码:461000
附件:魏都区推动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魏都区推动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