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7月2日至8月1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委区政府督查局开展了巡察。9月15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委区政府督查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聚焦主责主业不到位。
1.理论学习不细致不规范。
(1)中心组学习覆盖不全面。2023年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中,偏重于政治理论和宏观面学习,与新时代督查业务开展运用结合不紧密,年度学习计划执行不严格,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2025年度集体学习计划,通过班子会、党员大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二是9月29日,已组织班子成员以二十大精神与督查业务结合为主题进行交流发言。三是已完善中心组学习计划,按时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截至11月30日,共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11次,研讨交流8次。学习结束后,集中保存学习记录本。
(2)形式主义现象依然存在。部分机关党员的主题学习教育学习笔记对文件内容简单照抄,缺乏深度剖析思考,3名班子成员的中心组理论学习笔记存在他人代写现象,近年来开展的学习教育活动,部分党员干部对相关知识掌握不够,学习效果不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政治理论学习专项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学习计划推动落实,班子成员中心组理论学习笔记由本人亲自完成。二是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学习强国等方式进行学习,并于9月29日,组织班子成员开展学习分享交流。三是根据区直工委要求,明确专人按时将学习资料发送至工作群,丰富了党员干部的学习内容。
(3)“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严格。2023年以来,领导班子未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督查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进行系统性学习运用,多为被动性传达,缺少主动性的讨论发言,存在学习不深入不规范问题。在实际督查中,没有形成转办、交办、落实、督查、反馈的全流程工作规范,制度化和规范化与上级要求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7月30日召开班子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督查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10月10日,依据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河南时重要讲话精神5个方面42项内容开展第三季度集中督查。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班子会、支部会重要议题,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述廉述学和党建述职中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阐述。10月30日召开班子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研究部署局2025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三是依据《魏都区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机制通知》,收到上级交办事项后,及时向责任单位下发督办通知,强化跟踪问效。形成转办、交办、落实、督查、反馈的全流程工作规范。
2.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1)躬身入局主动开展督查的工作责任感不足。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时,多关注任务本身是否完成,缺乏面对矛盾挑战“时时放心不下”的政治责任感,习惯等指示、靠安排、要材料,工作主动性不足,开展实地督查少,缺少对落实结果的“回头看”。2024年12月24日晚,市委主要领导实地督导暗访曹魏古城。2024年12月25日和2025年1月2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两次到曹魏古城围绕暗访发现问题进行现场办公,经督查局督查,相关问题1月6日前已整改到位。2025年7月30日晚巡察走访发现,已整改问题有回潮反弹现象。古城南城门前步行砖依然有碎裂翘起,存在安全隐患;南城门外东侧城墙下有建筑材料露天堆放,影响古城形象;南城门至西大街段古城道路两侧5处安全疏散通道被各种车辆占用,其中2处堵塞严重。督查局作为督导整改牵头单位,对相关责任单位常态化巡查机制缺乏实地督导和“回头看”,主动督查不到位,影响曹魏古城内外安全环境和整体形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11月7日召开支部扩大会议,深入学习《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强化“时时放心不下”的政治责任感,将落实工作视为政治任务,增强工作主动性,切实从思想上重视督查工作。二是制定《魏都区贯彻落实领导批示精神办理管理办法》,改变依赖习惯。建立提前介入机制,明确督查重点与时间节点。三是10月10日,由两办印发《关于开展制发文件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制发文件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事项清单》。10月14日,区委区政府督查局印发《关于开展公文抄袭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各单位围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开展自查自纠。11月上旬,联合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成立4个核查组,对全区各单位2024年8月以来的收发文情况进行实地核查。
(2)督查基层减负不到位。2023年全区开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排查以来,推动落实、督办问责力度不够,深入办事处、社区实地了解不多,问题督查滞后。区金融事务中心2024年6月6日、13日连续发文,重复要求街道社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日活动,加重基层负担,督查局在2024年10月10日的后期抽查中才发现问题,未能在第一时间纠正减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责任,强化督查推动力。成立为基层减负专项督查组,由分管领导带队,明确责任分工,建立“问题交办-限期整改-销号清零”闭环管理。10月10日,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开展制发文件与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工作的通知》,统筹规范我区制发文件与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工作。二是9月22日至9月30日,分别到南关、西关、高桥营、新兴、魏北、丁庄、北大办事处查看基层减负工作落实情况。三是全面推进“13710”工作制度建设,一把手亲自安排部署,传导抓落实的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
3.督查责任体系构建不到位,推动督查增效用力不足。
(1)对全区督查工作的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到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督查责任体系未完全构建,督查力量上下齐动、左右互动、多方联动的局面没有形成,在全区层面与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等贯通协调不够,在信息沟通、协同监督、开展问责、成果共享等方面探索不多结合不深。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区委区政府督查局《督查约谈规定》,对督查问责情形、方式和程序都做了进一步规范。二是在巡察整改期间,下发7期督查通知,9份督办通知,做到紧盯督查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问题一盯到底、限期整改,对经提醒、督办后仍不能按要求整改落实的通报批评。三是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探索区委区政府督查局与区纪委监委配合联动、加大督查力度、用好督查结果、建立链接机制(目前,市督查局与市纪委监委链接机制正在修订完善中,待市局机制完成后,及时制定区级链接机制)。
(2)督查覆盖面和相关机制建设有待加强。没有主动将民意民智与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有机结合,与区人大选工委和政协提案委开展联合督查少。2024年对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督办多以书面通知和会议形式落实,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社会群众等共同参与督查督办的综合工作机制尚未形成。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已于10月15日、11月20日主动参与魏都区政协召开的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推进会,与政协委员沟通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对10件重点提案跟踪办理。9月23日,联合区人大、民政局到五一路办事处樊沟社区开展“两癌”筛查联合督查。
(3)督查问责运用不充分。对典型问题挖掘不深,案例展示推广不够。目前督查工作重心多为针对上级批示件的办理,对涉及民生和群众信访类问题会同相关单位深入开展调研不够,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多,问效追责少,未形成严的氛围。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我区承担的重点民生实事周工作计划,明确周目标任务,确保2025年各项重点民生实事加快推进。二是9月11日,由副局长周付良带队,到董庄社区查看雨季房屋安全情况。9月11日,联合办事处对群众反映难点、热点问题到许由路积水点查看路面积水疏通情况。三是严格执行《魏都区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的工作机制》,明确督促检查工作程序、方法。严格落实“13710”限时办结机制。
(4)督查类期刊内容单一。2023年和2024年连续2年面向全区发布的124期《魏都督查》,通报内容全部为“关于区委区政府第某某周交办重点工作事项落实情况督查报告”,刊印内容单一,难以全面反映全区督查工作全貌。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实施全方位督查督办。做到及时、全面、深入地开展督查,截至10月30日,共编发《区委区政府督查通知》49期、《督促检查情况》24期、《魏都督查》37期。二是针对每周交办的督查事项,由承办人每月汇总交办公室备案,办公室收集汇总后进行存档。三是11月7日召开党支部扩大会议、11月10日召开党员大会,2次深入学习《政府督查工作条例》,不断积累督查报告、督查通报等公文撰写的经验,逐步提高督查干部撰写高质量《魏都督查》的能力和水平。
4.为民督查、辅政建言方面有差距。
(1)重点项目督查“抓大放小”。督查精力放在市区大项目上,对涉农社区民生项目跟进不及时。颍昌街道庞庄社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要求2025年底前完工,督查局未将其纳入工作重点,跟进不力,截至2025年6月底该项目开工手续尚未办理,进度滞后,影响群众出行。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9月22日已制定督查工作清单和2025年重点民生实事调度推进机制。二是已于10月9日制定涉农民生实事督查台账,分别于10月27日、11月27日查看农村路网提升工程(庞庄社区道路提升)。三是建立月度工作完成情况清单,对当月工作和督导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形成规范台账。
(2)沟通协调作用发挥不到位。在督查湖滨路排水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中,与市、区相关单位沟通协调不够,对涉及通信综合管线迁移的督导跟进不及时,影响总体施工进度,项目未按要求在2025年6月底前完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一线工作法”,10月份对莲城大道雨水改造项目、莲城大道与文峰路交叉口道路提升、文峰广场公共充电桩进行现场督导。11月份对辖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八一路雨水管网项目)进行督导。二是已于10月28日针对区工信局、区水利局印发《关于做好建设项目涉及地下管线问题统筹协调的工作提醒函》。三是结合市政府重点工作周例会机制,对涉及排水管网及其他重点民生领域加强督促检查,截至目前,共编写项目推进情况9次。
(3)重工作督促、轻问题分析。2024年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改善项目“古槐街小学综合楼建设”进展缓慢,督查局以督促工期进度为主,缺乏问题分析和解决建议,督查效果不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陈庄街项目专班办公会议议定事项,9月24日、11月12日,现场对引水渠、泵站、堤顶路修复、桥梁辅路等工程进行现场督导,并对陈庄街全线相关绿化、亮化、智能化做好前置沟通协调,确保按期完工。二是为贯彻落实区委关于打造产业“五城”的决策部署,9月23日至25日,对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开发区、魏创实业开展集中督查,将相关落实情况经区委主要领导审签后,报市委市政府督查局。三是根据市委、区委主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对陈庄街贯通工程推进情况开展持续跟踪督导,自9月15日起至11月20日,每周参加陈庄街贯通工程工作例会,并提出工作建议,共整理上报推进情况报告7期,确保项目尽早投入使用。
(二)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够有力,履职尽责有差距。
1.“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履行有偏差。压力传导不到位,严的氛围没有真正形成。“一把手”第一责任扛得不牢,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偏差。对班子成员组织分工和科室负责人任命没有经过充分酝酿和集体研究,“一把手”末位表态制落实不严格。2023年7月10日督查局对班子成员重新分工调整,4名参会人员只有主要领导表态,其他人未进行发言。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11月12日区委区政府督查局局长主持召开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局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10月30日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安排部署督查问效中心干部选拔任用动议会议,对选拔岗位、选拔程序、选拔标准进行规范,按照《区委区政府督查局中层干部调整工作实施方案》有序进行,并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
2.落实区委重要工作打折扣。机关干部下沉社区网格开展“双认识双信任双认同”工作浮于表面。巡察发现,督查局班子成员4人在2023年9月到联系社区报到并填写了《区直机关下沉干部开展“三双”工作报到信息卡》,但之后的《“双认识”工作情况纪实表》内容空白,填表时间、工作开展情况等重要内容均未显示,且一人“下沉董庄社区走访”图片的背景建筑为胖东来超市,其他班子成员普遍存在一张活动照片图片多人使用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11月13日,到分包社区宣传“许邻e家”,讲解注册事宜。二是四名科级干部积极参加“三双”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了“第一书记”职责。
3.保密工作有漏洞。对保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制定发布的《区委区政府督查局保密机制》落实不力。巡察走访发现,督查局没有设立相对独立的保密场所,没有配备专业的保密电子设备,没有设置保密资料柜,涉密文件没有上锁保管,缺少接收、查阅和收回记录,存在泄密风险。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9月29日召开班子扩大会,组织全体人员深入学习《督查局保密制度》及上级保密法规,确定主要负责同志为保密第一责任人。并明确三名同志为涉密人员。二是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强化思想教育,严格制度执行,对收到涉密文件单独登记、单独存放、专人管理。三是建立《涉密文件管理台账》,详细记录涉密文件的接收时间、查阅人、归还时间等信息,确保每一份涉密文件“全程可追溯、安全无遗漏”。
(三)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足,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1.党建与本职工作结合不紧密。机关党建未能与本职工作有机融合,按部就班,闭门学习多,实践活动少,不能很好调动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五星”支部创建中督查工作特色不鲜明、品牌不响亮,以党建高质量推动督查高质量助力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将党建工作纳入班子会重要内容。9月29日召开班子会,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和“五星”支部建设工作。二是10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足,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进行发言。设立“党员督查示范岗”,每年按区直工委要求,在机关大楼一楼大厅进行支部党建成果展示,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监督。
2.党务会议记录不规范。存在党支部会议与督查会议混开现象,2025年4月15日召开的机关党支部会议上安排政治工作,主要议题为“研究近期需要支出的费用”等。班子会议记录不严谨,2023年以来显示落款为同一记录人的书写笔迹有多处不同,存在事后誊抄现象。部分重要记录记述不准确,没有体现出发言人原话原意,弱化了“三重一大”决策严谨性。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针对反馈的三类核心问题,第一时间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研究制定《会议管理规范》,确定两名同志为会议记录人,详细记录会议发言内容。通过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流程管理、加强人员培训。目前,已全面规范会会议召开流程,党组织会议与行政会议分类召开、分别记录,议题设置符合议事规则,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实现规范融合。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开展组织生活不深入,谈心谈话走过场,没有以解决问题为目标,避重就轻,把谈心谈话变成简单交换批评意见。2024年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谈话中没有坚持问题导向,没有将问题谈透、谈实,内容表面化、空泛化、形式化、敷衍化,仅仅围绕工作泛泛而谈,谈心谈话效果没有真正发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10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班子成员本着“对党忠诚、治病救人”的方针,围绕会议主题深入剖析、查摆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二是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制度,按照区直工委的相关要求,结合督查实际,组织开展支部活动。三是建立“谈心谈话”制度,保障实效性。推动“谈问题”与“改问题”无缝衔接,让谈心谈话真正成为解决问题的“桥梁”而非“走过场”。
4.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机关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内容和方式方法不灵活,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2023年1月12日,督查局制定《2023年度干部学习教育计划》,计划大多停留在文件上,后续落实不到位。截至目前,业务教育主要依靠老同志传、帮、带,政治培训主要依靠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干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有欠缺,在开展督查工作时,容易产生本领恐慌,影响督查实效。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开展“传帮带”活动的工作方案》,充分发挥骨干力量的示范和帮带作用,促使新进人员迅速成长。二是常态化开展《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学习活动,积极延伸拓展学习成效,已分别于11月7日、11月10日组织学习《政府督查工作条例》。三是按照组织部相关要求,完善2025年度学习计划。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333665;邮箱地址:天宝路666号;电子邮箱:xcwdd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