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行(以下简称“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地方金融组织经营行为,防范行业风险,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年审办法》(豫政金〔2015〕141号)规定的年审内容,小额贷款公司遵守《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金规〔2024〕26号)、《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年审办法》等规定的情况;《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典当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豫金发〔2019〕136号)、《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典当行业年审和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豫金监〔2022〕88号)规定的年审内容,典当行遵守《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安排部署,魏都区金融事务中心对辖区内被抽中的许昌市魏都区裕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市同德典当有限责任公司2家地方金融组织的年审材料进行了专项初审。经魏都区金融事务中心研究,拟通过以上2家地方金融组织的2025年度年审,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26年7月10日—7月16日
监督举报电话:0374—5053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