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部分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群体存在认知误区,将槟榔及其制品当作普通休闲零食随意嚼食,忽视其重大健康危害与违规经营风险。事实上,槟榔并非法定食品,存在极强致癌性与成瘾性,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且国家已出台明确监管规定,严禁槟榔食品化销售、宣传及向未成年人售卖。为从严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彻底净化校园及周边消费环境,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现就槟榔及其制品消费、经营风险郑重提示如下:
一、槟榔存在健康风险,具有致癌性与成瘾性
槟榔含槟榔碱成分,可对人体神经系统产生刺激作用,易造成消费依赖。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已将槟榔列为一类致癌物,明确咀嚼槟榔行为与口腔癌、食管癌、肝癌等疾病的发生存在密切关联,长期咀嚼将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身体耐受能力与自我修复能力较弱,咀嚼槟榔极易引发口腔黏膜病变、生理成瘾、多脏器慢性损伤等健康危害。
二、明确槟榔不是食品,严禁食品化经营
1.槟榔不属于食品,不得按照食品监管,作为食品流通。2021年9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槟榔制品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国家卫健委未批准槟榔为新食品原料,也未将其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槟榔不得按照食品监管、不得作为食品流通销售。
2.全面禁止任何形式槟榔广告推广。2021年9月17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明确规定,禁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严禁各类槟榔营销宣传诱导行为。
3.经营槟榔及其制品必须严守经营红线。
槟榔制品不得以任何文字、图形、符号等方式标识、标注或暗示为“食品”“可食用”,不得进行食品属性的宣传介绍。
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槟榔及槟榔制品(含鲜果槟榔、袋装加工槟榔及各类变相改款产品)。
严禁在校园及周边、儿童游乐场所等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设置槟榔销售点位。
严禁将槟榔制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不得在食品经营区域内陈列、摆放、销售槟榔制品。
各类电商平台不得将槟榔制品以食品名义展示、上架、经营,不得明示或暗示槟榔制品可供食用。
严禁通过打折优惠、赠品附送、积分兑换等各类促销手段,诱导青少年购买、咀嚼槟榔及其制品。
三、消费倡议与维权举报方式
在此郑重倡议,广大消费者要充分认清槟榔健康危害,自觉远离、谨慎购买、不咀嚼槟榔,主动劝导身边人员摒弃嚼食槟榔习惯,共同守护身体健康。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经营者存在将槟榔作为食品销售、在食品经营区域售卖槟榔、向未成年人销售槟榔、违规宣传诱导槟榔消费、校园周边违规销售槟榔等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45 、12315政务服务与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核查处置。
广大经营者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对店内槟榔及其制品开展清理,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区市场监管局将对校园及周边、未成年人集中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违法销售行为,坚决清理处置,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校园周边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