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魏都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魏烟〔2021〕12号)文件“第八条 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实行定期评价、动态管理。根据社会情形的变化,可对局部区域零售点布局数量进行调整,并公告实施。”之规定,魏都区烟草专卖局根据辖区实际,现对《魏都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进行局部调整,调整后《魏都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自公告之日起实施。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
《魏都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
魏都区烟草专卖局
2022年11月8日
1东区合理布局规划区域数量设置.xls
2北区合理布局规划区域数量设置.xls
3西区合理布局规划区域数量设置.xls